江西省婚姻登记服务
结婚登记网上预约协议

1、开展网上预约服务的目的是为了“以人为本、方便婚姻当事人、提高工作效率”。


2、网上预约需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。受理日期为一个月(按30天计算)之内的工作日。


3、预约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步骤,填写双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信息,如提供的信息有错误或不真实,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。


4、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、预约工作程序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;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没有到场的,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。


5、对于因自然灾害、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事故,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,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
6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修改、变更预约服务的有关程序和内容,不得利用网上预约进行有偿服务。


7、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婚姻登记机关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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